从上海市台办了解到,今年1月到10月,上海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450家,占全市外资项目总数的13.78%;新增合同台资23.79亿美元,创历年来吸收台资额的新高,占外资合同资金数的14%。
历年来,上海累计批准台资企业8591家,合同台资268.32亿美元。
此外,ECFA生效后,沪台经贸联系愈发紧密。今年1月到10月,上海口岸对台进出口295.6亿美元,同比增长11.8%。其中,出口112.7亿美元,同比增长24.2%,自台进口182.9亿美元,同比增长5.3%。
从行业来看,ECFA签订后,两岸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发展尤为迅速。截至目前,上海市已有4家台资或沪台合资银行,保险公司3家,保险代表处5家,证券代表处14家,投信代表处2家,征信所1家,融资租赁公司1家。
另据中新网报道,上海市台办12月26日宣布出台《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》。《若干举措》围绕台资企业反映较为普遍的融资、知识产权、专项补贴、用工、基层执法环境等经营困难与问题,着眼于“加大台资企业金融服务力度”、“推动台资企业升级转型、大力发展服务业”、“创新服务手段”三方面,共15条具体举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