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构建规范、有序、高效的外来投资促进工作体系,切实提高利用外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,更好地发挥外来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、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日前,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发布并解读了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间累计引进外资突破70亿美元,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突破10000亿元人民币。
推出全方位利好投资政策
从2010年开始,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,作为外来投资促进专项工作经费。
其中,实行按投资者贡献给予奖励,尤其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以商招商的龙头企业,奖励标准可以上浮10%。对列入省级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工业项目,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,按谁获利谁奖励的原则,由当地财政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适当奖励;对投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(或1000万美元)以上并属于循环经济、资源综合利用、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外来投资项目,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,按谁获利谁奖励的原则,由当地财政按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适当奖励。
在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,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和“五免五减半”政策。
同时,全面落实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区域性产业
税收优惠政策,依法依规及时落实国家颁布的对外来投资企业增值税、所得税的各项
优惠政策;完善金融支持政策;完善土地利用政策;改善交通运输服务;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,对外来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、税务、外汇、社会保险等手续时提供便利。
按照
“非禁即入”的原则,认真办理外来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注册登记。对依法经营、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,允许延长出资期限。扩大核准权限、
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。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。
明确招商引资重点目标领域
《意见》中明确了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区域,表明引进外资要着力“巩固港澳台、发展东南亚、开拓日欧美”;引进内资方面,要瞄准“长三角”和“泛珠三角”区域。
同时,云南还将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,进一步扩大外来投资领域。鼓励外来投资者进入能源、烟草配套、矿产品精深加工、生物资源开发、文化旅游等云南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、光机电一体化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的项目开发,鼓励和引导外来投资者进入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和金融、保险、信息、中介、物流等现代服务业,鼓励外来投资者以参股、控股、收购和BOT、TOT、BT等多种方式参与云南基础设施建设,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在云南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。
上半年引资成效明显
据悉,今年1-6月,云南省共新批外商投资项目68个,合同利用外资5.7亿美元,同比增长29.08%;实际到位外资5亿美元,同比增长68.39%。
新批利用外资大项目数量有所增加,全省单个项目利用外资规模达到838万美元,比去年增长了59%。其中,新批千万美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12个,合同利用外资3.5亿美元,占全省总量的61.4%。
同时,建筑业外商投资比重首次超过制造业,位居全省第一,实际利用外资1.4亿美元,占全省总量的27.2%;服务业外商投资继续活跃,实际利用外资1.2亿美元,占全省总量的23.8%;制造业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,实际利用外资9704万美元,占全省总量的19.4%;电力、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、房地产业、采矿业等行业的外商投资略有增长,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8875万美元、2112万美元和1423万美元,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7.7%、4.2%和2.9%。全省大部分行业均有外资进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