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工商局今天公布,济南市公司登记注册管辖权将进行调整,部分内资公司登记权划归市区工商分局。据悉,注册资本首次出资2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将在市区工商分局办理登记。
济南市工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自9月1日起,将部分内资公司登记权划归市区工商分局。此次调整的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划分标准调整为: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股份公司,注册资本首次出资200万元(不含)以上的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,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、保险业务的有限公司、分公司,国家工商总局、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确定由市局登记的有限公司、分公司以及市工商局确定登记的其他有限公司、分公司。
由高新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的有住所在高新区的有限公司、分公司,国家工商总局、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有限公司、分公司以及市工商局确定由高新区分局登记的其他有限公司、分公司。由公司住所所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有注册资本首次出资2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,国家工商总局、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有限公司、分公司,市工商局确定由工商分局登记的其他有限公司、分公司。
同时,各县(市)工商分局和长清工商分局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不变。市工商局、工商分局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不因登记后注册资本变化而改变;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公司的,移交市工商局登记。